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信发改城市【2014】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招标
2.2项目编号:潢公采【2016】23 号
2.3招标预算价:69.9万元
2.4 建设地点:潢川县城区境内。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11座、改建垃圾收集站2座、渗滤液收集设施;建设规模为日转运生活垃圾440吨。
2.6 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有独立完成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实施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
3.6信誉要求:没有被处于责令体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可自行承诺,如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日至2016年6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址:2016年 6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565582655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320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