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福宁集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福宁集镇垃圾中转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原阳县太平镇、福宁集镇垃圾中转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福宁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太平镇、福宁集镇垃圾中转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原交采2016GB07
2.3、建设地点:原阳县太平镇、福宁集镇境内
2.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2.5、交货期: 6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
2.6、质保期:一年
2.7、采购范围: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设备等货物采购及安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环卫设备及环卫车辆的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销售商还须获得所投主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唯一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主要产品:垃圾箱、垃圾密闭运输车、奔马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1日至2016年06月07日,上午9 :00 时至 11 : 30时,下午 15 :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采购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福宁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702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史先生
电话:135255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