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粮食局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望奎县粮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
项目编号:ZXDC2016G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5-80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望奎县粮食局
地址:望奎县粮食局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5-6770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51-82362805-8029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
招 标 公 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望奎县粮食局的委托,对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望奎县先锋粮库有限公司1万吨保温钢板仓项目;
二、项目编号:ZXDC2016G038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投资额:约230万元;
五、招标范围:新建1万吨保温钢板仓1栋;
六、计划工期:2016年6月30日-2016年9月28日,共90日历天;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每年各一份(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登记时须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
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公告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失信证明(提供网上截图)、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出具公告期内(查询范围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各一份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所要求提供的内容。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三、其他:
投标人不得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或以他人名义投标,且不得有下列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望奎县粮食局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82362805-8029
传真:0451-82362802
2016年6月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2.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3.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每年各一份(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登记时须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公告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失信证明(提供网上截图)、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出具公告期内(查询范围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各一份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所要求提供的内容。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