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06月01 日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35
1.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仪器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招标范围:(见下表)
包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三 | 酶标仪 | 台 | 1 | 进口 |
血凝仪 | 台 | 1 | 进口 | |
洗板机 | 台 | 1 | 进口 | |
移液器 | 支 | 10 | 进口 | |
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进口 | |
六 | 谐波和闪烁发射测试仪 | 台 | 1 | 进口 |
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仪 | 台 | 1 | 进口 | |
多功能抗扰度测试仪 | 台 | 1 | 进口 | |
工频磁场测试系统 | 台 | 1 | 进口 | |
射频传导骚扰抗扰度测试系统 | 台 | 1 | 进口 | |
七 | 超净工作台 | 台 | 1 | 国产 |
脉动真空灭菌器 | 台 | 1 | 国产 |
注:包六为成套“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检测设备”,因为相互兼容问题,要求同一品牌。
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4.资格标准: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产品生产厂家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有供应进口仪器设备的经验,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6月01日至2016年06月07日(节假日除外)早上08:30时-12:00时;下午15:00 - 17:30时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以 300元的价格购买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时需携带:
6.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需提供原件);
6.2、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授权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投标品牌、投标型号;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障金交纳证明等相关资质原件;
7.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6月20日[上午9:30时]之前递交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楼第三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定于2016年06月20日[上午9:30时],在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楼第三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名称: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38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九部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女士
电 话:0371-86125709
电子邮箱:jdgjzb009@163.com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帐号:41001526010059688888(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