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薛店镇2016年通村公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薛店镇2016年通村公路项目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基础【2016】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薛店镇2016年通村公路项目
招标编号:JZC2016-101Bg
建设地点:郏县薛店镇
建设规模:通村公路9条,长8.55公里,分别是前冢王至杜村、中薛线至张谷村、史郎庙至张临渠、韩庄至韩庄、上韩线至冢北、唐村南至泵站、东薛庄村道、张武楼学校至2号公路、S238至西关庄。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缺陷责任期:2年(从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颁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3年至今具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业绩(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彩色打印页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拟派项目副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5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2单元3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投标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1月至今连续16个月以上(含1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并提供有效的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及查询所需帐号密码。(如按提供资料无法查询或与查询不一致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5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375-5582125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0375-2196810 13323756823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