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92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包一:灯光设备购置及安装;
包二:音响设备购置及安装。
5、预算金额:包一:150万
包二:50万
二、报名条件: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包一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包二供应商应具备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所投设备应为国内知名品牌,在河南省各大剧院和舞台使用的常规设备。
(8)生产商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代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设备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或授权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可以分别参与其中任一个包的投标,也可同时参加两个包的投标;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3、获取地点:南阳路99号院内222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
联 系 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13838221161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76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