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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医院关于中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招标文件

附件:招标代理协议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中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610738;采购申请表编号:社保(16)0106 ;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医务社工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项目公示期自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7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能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证明(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五、潜在投标人在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凡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sjyzx.gov.cn)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九、已报名的投标人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2日上午09:00~09: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上午09:30。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上午09:30。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届时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请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6年 06月15日18: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任意一个账户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60-89880052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系人:姚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0760-89817351
图文传真:0760-8833369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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