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看守所涂料粉刷及监控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安市公安局看守所涂料粉刷及监控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编号:SDTASJ2016-0471 ;
2.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20160586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公安局看守所院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二个内容,分别是涂料粉刷工程、监控维修工程。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日历天;第二标段: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粉刷工程,第二标段为监控维修工程;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为:31.3959万元;第二标段为:34.9304万元。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企业、外市(地)进泰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清欠办电话:0538-8280071)
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系统集成能力;
2.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
3.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须提供自2012年以来的监管系统项目业绩,且合同额须达到8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中的任意两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 月 1日至2016年6 月 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第一标段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二标段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600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月 23 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环山路189号,东岳山庄西邻)。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徐永远
联系电话:0538-82755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白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E-mail: sanyangtaian@163.com
邮政编码:270000
电话:0538-5059099
传真:0538-5059099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建设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81122010142100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