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水处理及其他市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卢龙县水处理及其他市政工程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4670020044
项目联系人:张熙
项目联系电话:13363828659
采购人:卢龙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龙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13657
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宾南花园南幢3-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63828659
预算金额:1900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融资能力,并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2)申请人净资产不得少于30000万元人民币;3)申请人总资产不得少于80000万元。3、申请人近三年具备类似行业业绩(包含申请人的子公司业绩):1)申请人具备单个合同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含升级改造)业绩;2)申请人具备5万吨/天及以上供水总运营业绩;3)申请人具备单个项目100吨/日及以上的污泥处理投资业绩;4)申请人具备以畜禽粪便或农作物秸秆或粉浆沉淀物或污泥等为原料的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且单个项目沼气产生量不小于10000m3/日的建设业绩。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60%(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本条款),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3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6、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7、申请人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社会责任意识强,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融资能力。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允许申请人联合与其合作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资格预审活动。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资人,不得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联合体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协议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卢龙县水处理及其他市政工程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4670020044
项目联系人:张熙
项目联系电话:13363828659
采购人:卢龙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龙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13657
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宾南花园南幢3-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63828659
预算金额:1900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融资能力,并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2)申请人净资产不得少于30000万元人民币;3)申请人总资产不得少于80000万元。3、申请人近三年具备类似行业业绩(包含申请人的子公司业绩):1)申请人具备单个合同2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含升级改造)业绩;2)申请人具备5万吨/天及以上供水总运营业绩;3)申请人具备单个项目100吨/日及以上的污泥处理投资业绩;4)申请人具备以畜禽粪便或农作物秸秆或粉浆沉淀物或污泥等为原料的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且单个项目沼气产生量不小于10000m3/日的建设业绩。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60%(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本条款),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3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6、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7、申请人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社会责任意识强,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融资能力。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允许申请人联合与其合作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资格预审活动。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资人,不得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联合体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协议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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