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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警察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电子警察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电子警察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上述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电子警察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2.2招标编号:HNKM2016-048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招标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拟选择施工企业,对郑州市电子警察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维护期限为自签订合同生效后一年。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七区

二标段: 金水区

三标段: 中原区

四标段: 惠济区

五标段: 管城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企业①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所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测试;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需具有类似工程成功案例;

3.6需提供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8外地(郑州市外)投标企业须在郑州有分支机构或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531日至20166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等证书副本;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③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承诺书(以出具的声明函原件为准);

④在郑分支机构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及经历证明;

⑥拟派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设备清单等;

⑦同类工程业绩(工程合同)

⑧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领取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周洪亮

联系电话:0371-69623086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纬三路向北100米河南省征兵接待站三楼

联系人:雷慧灵

电话:0371-63912539

传真:0371-639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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