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XHSJ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泉州监狱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第四监狱
联系方式:蔡先生 联系电话:135999365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监狱 ”(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QZXHSJ16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监狱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4.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4.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4.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5月31日起至2016年6月7日下午17:30时。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本次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
七、保证金: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保证在投标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监狱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599936510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传真:0595-22157253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E-mail: zxh266@163.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报名费、服务费)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5.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5.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5.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6:09 至 2016年06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16年 5 月 31日起至2016年 6 月 7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盖章并转账需附上凭证,否则不予受理。]格式自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