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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南湖周边亮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湖周边亮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湖周边亮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JZX-2016-2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747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2号

联系方式:覃友华 139781445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 0771558747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周边亮化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JZX-2016-265已由 南宁市财政局以[2016]NCCYW15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

建设规模:项目是对南湖周边45处楼宇亮化进行提升改造(其中A分标33处、B分标12处)的施工监理服务。

监理费用:46.77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工作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设备)、装修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至工程保修期满全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或监理费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5 31 日至2016 6 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2实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 5 31 日至2016 6 7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2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6 22 日上午 9 00 分,地点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址:                                  址:  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编:                                  编:         530022            

人:        覃友华                 人:          汪崟            

    话:      13978144547                 话:       0771-5587475       

    真:                                  真:       0771-5587475       

 

                                  

 

 

2016 5 3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或监理费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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