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法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3-2015年度结余资金购置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项城市人民法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3-2015年度结余资金购置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3-2015年度结余资金购置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ZYZB-CG-1605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二个标段
1.项城市人民法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3-2015年度结余资金购置装备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一标段:网络通信档案数字化
二标段:办公设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摄像机、录像机、大屏、拾音器、服务器、存储、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无线AP、POE交换机、精密空调、UPS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3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4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售后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各项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如投标商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项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94-4212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