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XJ-010-2016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辰、耿巍
项目联系电话:010-584460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联系方式:李玉达010-58575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辰、耿巍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概述
1、建设目标
本项目是在现有系统软硬件基础上的改造、开发和部署,以确保法律援助相关业务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同时满足司法部系统建设标准,实现与司法部系统的对接。
2、建设内容
(1)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建设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质量评估功能
(2)结合现有北京市法援系统进行功能拓展和二次开发
(3)部署软件系统并测试运行
(4)完善试运行后的修改点,修复系统BUG
(5)正式上线运行,并做好运维保障
3、建设周期
根据法律援助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思路和计划,本期项目建设要求在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1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启动和需求调研、分析设计工作,3月内完成软件开发、系统整合和软硬件部署工作,系统投入试运行;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系统投入正式运行。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项目建设内容中的:
1、系统需求分析
2、系统框架、页面、数据库设计
3、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和实施
4、系统需求范围内的集成服务
5、培训服务
6、验收后1年内维护服务
本次采购不含各类中间件,不含硬件设备,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22,700.00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必须为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财政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备软件成熟度CMMI3级(含)以上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投标人于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被委托人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来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成熟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联系人:李玉达
联系电话:010-585757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辰、耿巍
联系电话:010-58446081
传 真:010-58815030
邮 编:100089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