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设计
招标公告
(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16-0527(S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设计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台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篮球馆、游泳馆、综合馆、文化广场、体育场、小剧场等建筑面积454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05 月 31 日至 2016 年 06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6 月 22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费省
电 话:135008651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人:王 禹
电 话:0431-8112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