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豫灵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灵宝市豫灵镇豫灵村
3、项目编号:HYLBSG2015-005
4、项目概况:该工程为南北走向的250米塑胶操场改造工程,占地9469.64平方米。其中观礼台建筑面积162平方米,结构为一层网架结构,总高度7.00米。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及部门财政拨款。
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8、工 期:60日历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企业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各投标人需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5、 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出具本单位的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500元,未中标单位完整无损退还图纸后退还图纸押金。
2.报名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两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四、开标须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下午15时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豫灵镇豫灵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39862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98—2199036 1363982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