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营镇人民政府李砦、刘满岗村道路建设及监理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杏花营镇人民政府李砦、刘满岗村道路建设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杏花营镇人民政府李砦、刘满岗村道路建设及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开封市杏花营镇李砦、刘满岗村
2.3 投资总额:约87万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5 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杏花营镇人民政府李砦、刘满岗村道路建设监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2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提交数据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详见招标文件。
3.4报名现场项目总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31 日至2016年 6 月 6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5013 室 7 号窗口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
第二标段:(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总监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现场要求项目总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1-23111026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电 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