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宁中学学生公寓家具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永宁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学生公寓家具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家具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YQZ201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小姐 、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狮市永宁中学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许老师 158605773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曾先生 0595-2896290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受石狮市永宁中学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学生公寓家具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YQZ2016007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学生公寓家具及服务采购
4、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 ¥276416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5)投标人出具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原件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编制胶装,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7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 日下午3: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 标 时 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qzws.com/)、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60444404 进行投诉。
13、采购人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5860577355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6633
项目负责人:刘小姐 、曾先生 电 话: 0595-28962900
电子信箱:fjzyzb@163.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 18960383900
开户名: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5)投标人出具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原件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编制胶装,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6.4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1:15 至 2016年06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