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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潞城镇人民大学校区用地宣传围挡制作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潞城镇人民大学校区用地宣传围挡制作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潞城镇人民大学校区用地宣传围挡制作安装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111366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89581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391113668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宣传围挡制作安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制作和安装宣传围挡的工作经验业绩及相关技术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4.1363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文件时须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报名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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