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教育局电子产品设备采购项目(ZPQY2016-014)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教育局电子产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PQY2016-014
二、项目名称:连州市教育局电子产品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伍佰柒拾万玖仟柒佰贰拾肆元(¥5,709,724.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电子产品设备 | 政府采购 | 伍佰柒拾万玖仟柒佰贰拾肆元 (¥5,709,724.00元) | (1)第一批设备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2)第二批设备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 (1)设备、货物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2)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3)剩余货款5%作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若非所投电脑、交互式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电脑、交互式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A幢丽景居C-G梯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10:00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A幢丽景居C-G梯二层)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10:00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A幢丽景居C-G梯二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教育局。
地址: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
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63-6623993。
传真:0763-6625532。
邮编:513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A幢丽景居C-G梯二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5851558。
传真:0763-5851558。
邮编:511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5155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