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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所需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1.2项目概况: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二街以东,祥顺路以北,祥瑞路以南,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五路与郑港一街交叉口东北角,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7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交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7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监理业绩至少1项;拟派项目总监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7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与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以重复)。

2.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区 (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报名事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31 日至2016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有效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具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交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承诺书

(5)投标人及项目总监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6)提供企业注册地 (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6567418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38076   18638009663    18503866103

E-mail:cdzbfive@163.com

                                            2016年 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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