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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综合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综合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5-31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就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综合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33020320160500003779-1
二、项目概况:  

标包号

采购内容

年限

(单价的最高限价)

(总价的最高限价)

采购单位

物业管理服务等

2

高层住宅:1.40/平方·月

商业用房:1.80/平方·月

3218006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说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所得(包括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停放汽车收取的停车费、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的租金或收益、利用业主共有部位的广告收入等),扣除税费及日常维护必要开支外,应当专户储存,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2、本次前期物业服务费中公租房物业费支出为财政性支出。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1:3218006.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五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6月0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九、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高工/87139166/海曙民通街101号

采购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丽娟
联系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8810762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公开阅览标书: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综合管理采购项目定稿_2016531957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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