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XYZC2016(GL)-A002】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
项目编号:XYZC2016(GL)-A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燕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71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龙胜县城古龙街31号
联系方式:吴宗贵 13517535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燕华 0773-282713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C2016(GL)-A00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1项,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内
项目内容:龙胜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造,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426.52㎡,建筑层数4层。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0 个日历天内完工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790871.52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购买: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身份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6年1 -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柒仟玖佰元整(¥379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龙胜县城古龙街31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宗贵 联系电话:1351753576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何燕华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3、监督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132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9.0871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购买: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身份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16年1 -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