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何村乡闫村小学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何村乡中心学校的委托,拟对嵩县何村乡闫村小学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嵩购通【部门】2016-05-290号
2、项目名称:嵩县何村乡闫村小学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
5、工期:60日历天
6、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无在建建设项目;
5、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3、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五、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7.1、采 购 人:嵩县何村乡中心学校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0379-66430396
7.2、采购代理公司: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