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GLZFCG2016A0086)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55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桂林市环城北二路32号
联系方式:李安平,0773- 2823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0773-28855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86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服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1 | 交警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6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 2016年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5588。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210 3203 1192 0103 3095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止。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桂林市环城北二路32号
联系人: 李安平 联系电话:0773- 282390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85588
3、监督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