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泉州晋石高速公路多媒体数据采集及建库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泉州晋石高速公路多媒体数据采集及建库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泉州晋石高速公路多媒体数据采集及建库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XHZC1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泉州北收费站内
联系方式: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36619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泉州晋石高速公路多媒体数据采集及建库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对该2016年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泉州晋石高速公路多媒体数据采集及建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ZC16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泉州北收费站内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36619035
4、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采购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6日上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6、投标人条件:
6.1.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质量管理等要求);
6.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6.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6月24 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6年 6月 24日上午09:30时。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质量管理等要求);6.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6.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6.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7:59 至 2016年06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6日上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