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6-2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志凯
项目联系电话:010-671171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付处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成志凯 010-6711719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针式打印机(回执单) | 3 |
2 | 针式打印机(收费凭据) | 3 |
3 | 条码阅读器 | 12 |
4 | 身份证读取仪 | 3 |
5 | 指纹仪 | 3 |
6 | 签名扫描仪 | 3 |
7 | 彩色摄像头 | 3 |
8 | 音箱 | 3 |
9 | 人像采集系统 | 3 |
10 | 电子港澳台证件阅读机芯片阅读器 | 3 |
11 | 验钞机 | 6 |
12 | 打印机 | 18 |
13 | 电脑 | 9 |
14 | 专用绘图电脑(含正版操作系统) | 1 |
15 | 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 | 2 |
16 | 电脑 | 16 |
17 | 9 | |
18 | 激光打印机 | 15 |
19 | 便携计算机 | 20 |
20 | 15 | |
21 | 碎纸机 | 23 |
相机 | 1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