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荥阳市地下管廊规划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荥阳市地下管廊规划编
制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规划编
制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
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荥阳市地下管廊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
2.2 规划编制工期:30日历天,并达到省市有关部门汇报、评审时间要求。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城市规划编制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符合3.1至3.5项; 二标段要求符合3.1至3.5项。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编制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主持完成专项规划的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3.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注册规划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3.5 甲方因项目提出沟通要求时,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到达荥阳市。
4.1 报名时间:
4.2 报名时应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全部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规划师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注册规划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3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投标文件领取时间:
地点: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荥阳市京城南路09号四楼)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招标人: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0371-64602266
招标代理机构: 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荥阳市京城路09号
联 系 人:孙 伟
电 话:0371—64617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