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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二标段)重新启动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09: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03月27日发布了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又于2015年04月21日发布了项目暂停公告(项目编号:DDZTBH2014018)。现对该项目恢复招标依法继续进行招标采购,并将招标公告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原公告中:
七、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
(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十、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22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现更正为:
七、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
(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次采购的水嘴、灯具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十、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06月19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6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其他内容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4350800-8009
传 真:(0411)84359600
联 系 人:李 响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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