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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随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14: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随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147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农业局的委托,拟就其2016年随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招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随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程项目

二、  采购内容

第一包

1   项目名称:木本油料(核桃)农业综合园区建设项目

1.1 建设内容:仓储用房,面积3000

1.2 投资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0万元),投资方式为先建后补。中标单位全额垫资,待完成建设内容后,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

1.3 建设地点:随县万和镇

1.4 供应商条件

1.4.1招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1.4.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3招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招标供应商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第二包

2   项目名称:500亩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及电商产业、观光旅游建设项目

2.1 建设内容:景观带,桂花D8cm2200株、紫薇D7cm742株。

2.2 投资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万元),投资方式为先建后补。中标单位全额垫资,待完成建设内容后,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

2.3 建设地点:随县环潭镇

2.4 供应商条件

2.4.1招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2.4.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3招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4招标供应商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第三包

3   项目名称:2000亩油茶种植基地及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3.1 建设内容:2000亩油茶种植,2年生苗12万株。

3.2 投资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0万元),投资方式为先建后补。中标单位全额垫资,待完成建设内容后,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

3.3 建设地点:随县草店镇、淮河镇

3.4 供应商条件

3.4.1招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种植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种植资质,拟派相应专业项目经理。

3.4.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招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招标供应商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第四包

4   项目名称:神农牡丹生态示范园旅游建设项目

4.1 建设内容:木质洋楼主建筑“牡丹苑”,面积2246㎡。

4.2 投资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万元),投资方式为先建后补。中标单位全额垫资,待完成建设内容后,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

4.3 项目地点:随县尚市镇

4.4 供应商条件

4.4.1招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4.4.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3招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招标供应商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第五包

5   项目名称:茶籽油精深加工产业扶持项目

5.1 建设内容:结晶罐4套安装,规格:¢220*600

5.2 投资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投资方式为先建后补。中标单位全额垫资,待完成建设内容后,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

5.3 项目地点:随县经济开发区

5.4 供应商条件

5.4.1招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备安装资质,拟派相应项目经理。

5.4.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3招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4招标供应商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16530日至2016607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3单元201室)。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6200900时,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3单元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到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经理并且开标当天为同一人不得更换;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应是相应专业;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机构组织代码》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告期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的查询记录无不良记录查询)。⑧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注:第五包不需要提供⑥五大员证书,报名的项目经理不需要企业在册五大员)

四、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到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3单元201

七、采购人:随县农业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2-322995518908666117

 

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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