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BBY-2016-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0115956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地址:矿区红房街19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311-820729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30115956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跃进路体育大街交口东行50米路北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商或代理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安装要求;3、投标方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及经营范围,其中UPS电源系统需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防雷设备需出具北京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非联合体投标;5、没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及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体育大街交口东行50米路北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