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改建第三标段亮化工程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12: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就其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改建第三标段亮化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改建第三标段亮化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56号;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2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两侧花带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近两年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杜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改建第三标段亮化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56号;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2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光山县光白路至蔡桥火车站慢车道两侧花带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近两年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杜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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