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0#柴油(国III)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0#柴油(国III)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0#柴油(国III)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16624141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泓毅
项目联系电话:135100076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地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南岗基地装备处
联系方式:余先生 020822507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泓毅07552594112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B栋42楼42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0#柴油(国III)
供货期:每次接采购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供油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1)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服务期: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延期分批次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供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储存、装卸配套设施,其中配备的油料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新天CBC/新港商城)B栋42楼4201室(至5楼换乘高层电梯)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均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南岗基地装备处(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广海路188号大院10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出售):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储存、装卸配套设施,其中配备的油料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自有营运的,须提供配备的油料装卸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证明材料;属于委托营运的,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油料装卸等配套设施方面的证明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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