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田阳县田州镇头塘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田阳县恒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
项目编号:GXBSZC2016-G3-018-Z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妙媛
项目联系电话:0776-2661953/150776825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田阳县恒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东路
联系方式:黄福海 0776-2663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妙媛 0776-2661953/1507768252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三路中城丽景 6-81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田阳县恒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
项目编号:GXBSZC2016-G3-018-ZH;
(二)招标内容:田阳县田州河头塘镇河段防洪堤整治工程Ⅰ标段地质勘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四)预算金额:60万元
(五)服务期:6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财务部(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花园6-8101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可不提供原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016年1月-2016年3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收查询函原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印清晰可见(与原件一致),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 年6月21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花园 6-8101号二楼招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 年6月21日10时30分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花园6-8101号二楼招标厅)截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依时到现场参加投标:⑴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⑵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田阳县恒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福海
联系电话:0776-2663688
地址: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东路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妙媛;
联系电话:0776-2661953/15077682525
单位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三路中城丽景 6-8101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财务部(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花园6-8101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可不提供原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016年1月-2016年3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收查询函原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公章印清晰可见(与原件一致),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三路中城丽景花园6-8101号二楼招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