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莲员路与湖滨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工程(B1地块)回迁小区工程竣工和房产测绘单位评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莲员路与湖滨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工程(B1地块)回迁小区工程竣工和房产测绘单位评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莲员路与湖滨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工程(B1地块)回迁小区工程竣工和房产测绘单位评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MZS201603GK001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99839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0760-89983902
联系方式:陈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760-8833174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市莲员路与湖滨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工程(B1地块)回迁小区工程竣工和房产测绘单位评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 采购项目编号: HMZS201603GK001H
-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莲员路与湖滨路交汇处东侧改造工程(B1地块)回迁小区工程竣工和房产测绘单位评选采购项目
- 采购预算:¥1031298.62元103.129862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项目内容:测绘服务(1项)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5月30日至2016年 06月03日,公开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站(http://gd-hongmaozs.com/)。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经验(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3月至本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05月30日起至2016年06月03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0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0-88331748 电话:0760-89983902
传真:0760-88331761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邮编:528400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 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经验(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3月至本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6、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1298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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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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