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水务局2016年阜城县中央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阜城县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阜城县中央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阜城县中央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H-2016-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1328776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城县水务局
地址:阜城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尤股长 联系方式:0318-4892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朝尊 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金马国际A2座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6年阜城县中央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阜城县中央补助资金维修养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HBXH-2016-087
三、招标单位:阜城县水务局
联系人:尤股长 联系方式:0318-4892610
四、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132877650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
南运河左堤阜城县境内15公里日常维修养护;八里进水闸、连村进水闸、马庄闸、杨庙闸、戈家坟闸日常维修养护;连村节制闸、周通节制闸特殊维修养护。
七、工期:
日常维修养护项目为全年度维护,特殊维修养护项目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可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其中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叁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 年6月3日 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 6 月21日 09时 30 分
2.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 6 月 21日 09 时 30 分
2.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2: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可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其中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叁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