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装备采购项目经许政(2016)3号文批准,采购人为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YLZFCG201605085-H;
三、预算金额:53.55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出资,资金已落实;
五、交 货 期:10日历天;
六、采购内容:食品中心温度计(18支)、(连续)环境温湿度记录仪(9台)、紫外线辐射照度计(9台)、超声波清洗器(9台)、样品粉碎机(9台)、微型离心机(手掌式)(9台)、电子太平(9台)、水浴锅(便携式)(9台)、加热板(9台)、酸度计(9台)、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箱(9台)、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9台)、ATP荧光测量仪(9台)、食用油品质检测仪(9台)、亚硫酸盐检测仪(9台)、吊白块检测仪(9台)、抗生素残留检测仪(9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9台)、甲醇检测仪(9台);免费提供食品药品快检设备监督管理系统,并提供免费升级、维护。(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投标人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免费配送两年检验试剂、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并注明所投品牌(经销商或代理商);
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时间和要求:
1、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5:30-17:30(北京时间),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麦肯特国际广场南楼四楼404室)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电话:0374—7363606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箱、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亚硫酸盐检测仪、抗生素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的授权证明并注明所投品牌,被授权委托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主要产品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以先到为准。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南楼四楼409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4-7168086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1368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