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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第四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10: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对第四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573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A

第四污水处理厂可研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 4个月内

B

第四污水处理厂环评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注:1.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包(或几个标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其他特定条件A

3.3.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供排水)咨询有效甲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具有1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中标通知书和可研报告各一份。

3.4 其他特定条件B

3.4.1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须持有有效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3.4.2需提供近三年来具有1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中标通知书和环评报告各一份。

3.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 6  3 日至2015 6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A 5000元、B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  6  30 9: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1388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 6   30 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1388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39605889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第四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项目

A

一 、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驻马店市职教园区的建成招生、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和规模较大的工业项目不断入驻,市中心城区北部污水排放的收集及处理成为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为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经市政府同意,拟采取PPP模式在驻马店市北区迎宾大道与纬十二路交叉口建设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收水范围:高铁以东,纬四路以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纬十二路以南;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规模7.5万吨/日,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中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部分配套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氧化沟曝气,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左右。项目规划选址已经驻马店市规委会研究批准,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据此编制的“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其中水提升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已上报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已进入批前公示程序,目前已具备项目可研编制条件。

二、招标内容

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编制目的

1、对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模、污水水质、污水污泥处理工艺等进行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及实施可能性的多方案比较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荐方案,使所选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妥可靠、运行成本低,使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佳统一。

2、为了保护驻马店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及给水水源、减轻水体的污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3、通过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研究,为今后开展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在驻马店市总体规划、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城市性质与城市特点,以国家地方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行文件编制工作。

2、采取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既考虑近期建设,又考虑远期发展,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

五、相关要求

1、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项目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报告的编制、委托专家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文件的报批工作等,最终取得发改部门同意可研的批复,并承担上述过程的全部费用。

2、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供排水)咨询有效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具有1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中标通知书和可研报告各一份。

B

一 、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驻马店市职教园区的建成招生、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和规模较大的工业项目不断入驻,市中心城区北部污水排放的收集及处理成为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为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经市政府同意,拟采取PPP模式在驻马店市北区迎宾大道与纬十二路交叉口建设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收水范围:高铁以东,纬四路以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纬十二路以南;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规模7.5万吨/日,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中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部分配套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氧化沟曝气,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左右。项目规划选址已经驻马店市规委会研究批准,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据此编制的“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其中水提升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已上报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已进入批前公示程序,目前已具备环评编制条件。

二、招标内容

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编制。

三、编制目的

1、对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模、污水水质、污水污泥处理工艺等进行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及实施可能性的多方案比较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荐方案,使所选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妥可靠、运行成本低,使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佳统一。

2、为了保护驻马店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及给水水源、减轻水体的污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3、通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评价,为今后开展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4、通过对该项目“三废”和噪声治理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分析,提出切行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为有关管理部门的环境保护决策和该项目运行后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对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的评价。

6、对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的各种工程行为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7、论证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提出可行减轻和补偿环保工程措施,使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四、编制原则

1、在驻马店市总体规划、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城市性质与城市特点,以国家地方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行文件编制工作。

2、采取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既考虑近期建设,又考虑远期发展,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

五、相关要求

1、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环境评价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项目报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报告的编制、委托专家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文件的报批工作等,最终取得发改部门同意环评的批复,并承担上述过程的全部费用。

2、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营业执照;

2)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须持有有效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3)需提供近三年来具有1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中标通知书和环评报告各一份。

六、付款方式:A包、包B项目调研期间首付中标金额的30%,可研环评评审通后付剩余中标金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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