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汶河堤防路(京台高速至2号坝)二期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河管字【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岱岳区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GC-2015-38
项目编号:0627-2015TB024
2.2 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大汶河堤防路(京台高速至2号坝)
2.2.2建设规模:堤防培厚加宽,堤顶路面硬化建设,双向4车道,路面净宽14米,单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2米,路基宽18米。
2.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部分2910499.84元;监理部分
43657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部分
投标单位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部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虎山路35号)施工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总监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人民政府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区河道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开元路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禹海龙
电 话:0538-85696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35号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刘清华
电 话:0538-8267706
传 真:0538-8267708
电子邮件:sdzb-99910@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 号:37001697408050149665
8、监督部门
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