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4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华平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017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7楼
联系方式:温灏0774-8833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华平0774-520179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江北中路23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40号;
1.3采购内容:信息化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采购货物生产能力的厂家或持有采购货物生产厂家销售授权的供应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15时30分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为:(1)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公告后查询)。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6.2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本项目已经在6.1款载明媒介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7楼 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33号
联系人:温灏 联系人:黄华平
电话:0774-8833118 电话:0774-5201799
2016年5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采购货物生产能力的厂家或持有采购货物生产厂家销售授权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87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为:(1)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公告后查询)。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