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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创新基地圃地建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创新基地圃地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创新基地圃地建设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ZB-BHDX160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 系 人:柳丽明

项目联系电话:0432-665925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华大学

地址: 华山路3999号

联系方式:李玉祥 186044964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丽明 0432-6659258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长江街44-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创新基地圃地建设改造项目

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ZB-BHDX160516

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60512]-0823号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新基地圃地建设改造项目已由吉财预【2016】00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华大学,建设资金来源 省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1)、实践基地内新建混凝土道路;(2)、实践基地内修建排水渠、涵管。(3)、砌筑护坡、挡土墙。(4)、圃地清除石头、平整场地。(5)、购进种植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改造工程施工。

2.3 采购预算:260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工程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40,000元。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华大学

联系人:李玉祥   

电  话:186044964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长江街44-8号

联 系 人:柳丽明      

电话:0432-66592588      

 

                                                                  

 

 

2016年5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与蔚山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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