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管网抢修维护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管网抢修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A[2016]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2016年度管网抢修维护工程(含安装)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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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条件:(二)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管网安装维修等类似项目
(三)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千岛湖支行
银行账号:38576846883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58123247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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