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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购买停车场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购买停车场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莒南交警大队购买停车场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购买停车场服务采购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6-执-481,项目编号:SDYZCG-2016-079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1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购买停车场服务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拥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经济及本地化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6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莒南县政务大厅五楼,请提前电话联系)。

3、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交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施救、救援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须提供固定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及土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提交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须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xxx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本项目需提供四份报名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接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

时间:2016年6月20日15:00时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南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联系人:贾科长    联系电话:0539-726901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020302710  0539-809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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