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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 (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教学设备及生态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7: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教学设备及生态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6-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教学设备及生态园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513525.56元,超过本预算视为无效报价。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教学设备及生态园建设项目;

2. 内容及数量: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教学设备及生态园建设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5月30日至 2016年6月3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6月20日下午3时00 (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6 年6月20日下午3时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527日至20166月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郊中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7188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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