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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120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公告期限:2016年527日-2016年62日  

四、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预算

1

空气呼吸器

9套

详见技术需求

260.6万元

2

液体安检仪

31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27日至2016年62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8090098 传真:87425386

3.售价:400元人民币(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62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娜   0574-8809009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621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621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郑利军

联系电话:819890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87425376

传    真:0574-87425467

联 系 人:  陈健  方芸  史维  印莹 蒋海佳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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