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5-2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120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反恐安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公告期限: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日 四、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8090098 传真:87425386 3.售价:400元人民币(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娜 0574-8809009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1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郑利军 联系电话:819890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000 电 话:0574-87425376 传 真:0574-87425467 联 系 人: 陈健 方芸 史维 印莹 蒋海佳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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