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一、南五幼儿园电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047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A { FONT-SIZE: 10pt}TABLE { FONT-SIZE: 10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南一、南五幼儿园电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BTDHCG2016-H19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商应具备的条件,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维护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在报名时提交;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所投项目设备生产或经营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 万元以上,且不含外资和合资企业。(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质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质文件:(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复印件);(4)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加盖投标人公章);(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6)投标人的银行资信证明;(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禁止挂靠,不支持联合体投标。(8)东河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注:以上资质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必须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报名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27日 17: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06日 12: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东河区财政局三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7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东侧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7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东侧第三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人联系人: 秦慧茹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384841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韩敏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66599/6933963
采购文件: 电器设备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D 780,826.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3197751 货物   1.0 南一、南五幼儿园电器设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