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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监狱采购阳春监狱供水系统改造(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春监狱 的委托,对 阳春监狱供水系统改造(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5-201021-0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监狱供水系统改造(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21,933.4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项目内容:阳春监狱供水系统改造(二次); 

 2、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相关资质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勘察时间:2016年6月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 广东省阳春监狱大院

 3、联系人:赖先生

 4、联系电话:0662-7806030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30日 至 2016年06月0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20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6620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监狱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一号大院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662-7806030
传真:0662-7806030邮编:5296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020-83172223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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