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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批)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ZB-CX-2016-011

    1. 条件

    本采购招标项目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意向的供应商提出申请。

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包。    

包号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详细情况

A

1

中央监护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2

插件式监护仪

详见招标文件

3

医用吊桥

详见招标文件

4

旁流呼吸末CO2

详见招标文件

5

转运监护仪

详见招标文件

6

除颤监护仪

详见招标文件

7

高端呼吸机

详见招标文件

8

转运呼吸机

详见招标文件

9

营养泵

详见招标文件

10

输液泵

详见招标文件

11

四通道注射泵

详见招标文件

12

中央输注监控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3

颅脑降温抢救(监护)综合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

14

多功能电动床

详见招标文件

B

1

微波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

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

3

经皮神经电刺激仪

详见招标文件

4

电脑验光仪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对两个包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或对任意一个包提出投标申请。

    采购金额:A包约190.5万元,B包约12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

招标设备内容:楚雄市人民医院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清单内的全部物品和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是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须提供该设备的报关单检疫检验证明和云南省相关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等资料。

6、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供货期承诺原件。

7、外省企业须提供在云南省内设有长期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A包为人民币:20000元,B包为人民币:1200元,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至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申请人至少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昆明市学府路388号冶金工校)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昆明市学府路支行

  号:0154 0104 0002 035

联系人:海亚飞(0871-66051776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冶金工校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3)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530日至 201663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前台(地点:楚雄市秀苑路1号,电话:0878—3169751,联系人:袁海 电话:13638701730)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A包售价为人民币1000/份,B包售价为人民币800/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符或不全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624日上午9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               办公地址:楚雄市鑫茂时代广场时代雅居161601

联系电话:18187851637          联 系 电 话:13638701730     

                                    话:0878—3169751

联系人:李俊                       人: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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