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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项目

项目编号:WG2016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秀

项目联系电话:630468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徐佩红021-231164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锦秀021-6304683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招标将通过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共确定6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承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任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17:21 至 2016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单位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定点服务供应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3楼第四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在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服务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5)投标人具有市级类似项目的经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拟通过综合评定方法择优选择6家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评审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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