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4: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 |
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套 | 1 | 62.8 | 70.1 |
2 | 男性前列腺微波治疗仪 | 套 | 1 | 2.5 | |
3 | 男性康复治疗仪 | 套 | 1 | 4.8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从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即2016年5月27日—6月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均可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投标
五、名时须携带资料
1.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销商除须携带上款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3.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丽
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 张 女士
电话0431-83228103 传真:0431-83228103
邮编:130200
八、本次公告的媒体: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